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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国家认监委制定的《国家节能环保型汽车认证实施规则——轻型汽车产品》(以下简称《实施规则》)日前已经公布,并于2006年9月1日起施行。
《实施规则》的适用范围有哪些?轻型汽车产品认证标志如何使用?标志基本式样、颜色是什么?
据介绍,由于目前轻型车产品占整个汽车产品的绝大部分,节能环保问题比较突出,因此车辆节能环保认证首批在轻型汽车产品中实施。
《实施规则》适用于包括总质量≤3500kg 的M1、M2和N1类汽车。按照该《实施规则》要求获得证书的产品,方可加贴国家认监委发布的国家节能环保型汽车标志;随同标志同时公布获证产品信息,内容包括申请人、制造商、生产厂、规格型号、性能指标、发证机构。性能指标包括汽车油耗指标(市区、市郊、综合)、汽车污染物排放情况(Ⅲ、Ⅳ阶段)、车内噪声、加速行驶车外噪声、汽车动力性能等。
标志和获证产品信息应在车辆销售前粘贴在车辆前风窗或侧风窗等用户便于在车外查看的部位,用于指导用户消费。
国家节能环保认证标志基本式样为蓝色的椭圆形,上面有“环保节能”和“中国?认证”的字样;认证标志形式为国家节能环保认证标志基本式样+认证附加信息。 通过认证标志,消费者可以查阅到认证机构名称、汽车噪声、排放量等关键信息,更加系统明确地了解“中国国家节能环保汽车产品认证信息”所提供内容的实际含义。具体包括:油耗、汽车排放污染物、汽车车内噪声、加速行驶车外噪声、汽车的动力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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